法制網海口11月27日電 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胡俊峰 11月26日出版的《人民日報》,在第九版刊登了海南人大代表黃桂提做客人民網談“反家暴”話題的報道。這也是在國際反家暴日的背景下,人民日報關註“反家暴”話題的重要內容之一。
  黃桂提在訪談中說,國家倡導平安中國、法治中國,讓婦女、兒童生活在幸福中,不擔驚受怕,才是最重要的。文明社會不允許有暴力,有暴力就不文明。
  多年來,家庭暴力主要表現為婦女被丈夫打、孩子被父母以愛的名義打。因為不懂法,挨打的婦女受到傷害以後不知道該怎麼辦,覺得被打幾巴掌,過幾天就好了,最多去跟長輩、鄰居訴說苦衷。而父母打孩子,不打不成器是中國幾千年的傳統觀念,認為孩子調皮不懂事就要打,但實際上對孩子的心靈傷害很大。
  想讓施暴者放下拳頭,唯有依靠公安機關和法律製裁。如果說打完以後只靠調解,不用坐牢、沒有刑事處罰,施暴者就會有恃無恐;如果能讓施暴者明白違法的代價,明白打人的代價,他就不敢再打了。所以,能讓施暴者放下拳頭的就是法律的製裁,法律才是家暴受害者保護自己的最重要的武器。
  普通民眾,尤其是偏遠地區、文化程度較低的民眾,對於家庭暴力這方面的法律意識還有些淡薄。所以我們要普及教育,群眾識字了才知道法律,知道施暴違反哪一條法律,要受到什麼懲罰。普及教育以外,還要普法,讓大家都懂法。個人不懂法,法治國家就難以形成。
  文明的對立面就是野蠻,就是暴力。只要大家學法、懂法、守法,男女老少都倡導文明瞭,婦女兒童就不必再擔驚受怕。  (原標題:人民日報報道海南人大代表黃桂提談“反家暴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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